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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公布!福建香烟批发“桃开连理”

今日公布!福建香烟批发“桃开连理”

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烟草行业源头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对香烟批发环节源头治理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一、严厉打击香烟批发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明确,要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香烟批发领域的偷逃税款、非法经营、制贩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加强税收监管。完善烟草税收管理系统,加强对香烟批发环节的税源监控,严厉打击利用虚开发票、伪造购销合同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偷逃税款的行为。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执法水平,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香烟、制贩假冒伪劣香烟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追究刑事责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香烟批发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涉烟犯罪,净化市场环境。

二、加快推进香烟批发市场主体登记管理

《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香烟批发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建立健全香烟批发许可制度,规范香烟批发市场秩序。

一是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严格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对香烟批发企业的资质审查,依法核发烟草专卖许可证,严禁无证经营香烟批发业务。

二是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统一的香烟批发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平台,实现香烟批发企业信息动态管理,为监管提供信息支撑。

三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香烟批发市场的动态监测,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依法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坚决将其驱逐出香烟批发市场。

三、加强香烟批发环节监管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香烟批发环节的监管,规范香烟批发经营行为,防止香烟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仓储管理。对香烟批发企业实行仓储信息化管理,建立入库、出库、库存动态监控系统,实现香烟批发环节的全链条监管。

二是强化物流监管。加强对香烟批发企业物流配送环节的监管,建立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全程跟踪监控,防止香烟流向非法渠道。

三是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烟草行业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香烟批发环节的可疑交易、涉嫌违法行为的联合监控,强化打击合力。

四、深化香烟批发从业人员教育管理

《意见》要求,要深化香烟批发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增强其守法意识,提升依法经营能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针对香烟批发从业人员的税收法规、专卖管理、假冒伪劣查验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

二是建立诚信制度。建立香烟批发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记录其守法经营情况,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香烟批发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形成良好的行业氛围。

《意见》的印发标志着福建省香烟批发领域反腐败工作迈入新阶段。全省各地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着力构建香烟批发市场源头治理体系,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促进香烟批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化名:李华)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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