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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发现!玉溪中支和谐“节外生枝”

终于发现!玉溪中支和谐“节外生枝”

背景

近些年来,玉溪中支始终将维护和谐稳定作为工作重心,取得了显着成效。然而,近日有群众反映,中支部分单位在和谐建设中出现“节外生枝”现象,影响了基层管控体系的运行。

“节外生枝”的表现

所谓的“节外生枝”现象,是指中支部分单位在和谐建设中,为了追求表面上的和谐稳定,采取了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伤害群众利益的做法。具体表现如下:

* 与黑恶势力妥协:一些单位为了维护所谓“地方稳定”,与黑恶势力妥协,默许甚至纵容其违法犯罪行为,损害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秩序。

* 对违法违规行为庇护:针对基层干部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单位采取庇护态度,轻描淡写甚至包庇袒护,严重腐蚀了基层管控体系的根基。

*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些单位出于维护和谐稳定的考虑,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愿或不敢深入调查处理。

* 害怕矛盾上交:部分单位认为矛盾上交会影响自身形象,因此对有争议或棘手的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导致矛盾积压、久拖不决。

危害及影响

“节外生枝”现象的出现,对基层管控体系造成了严重危害:

* 破坏党群关系:与黑恶势力妥协、庇护违法违规行为等做法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党与群众之间的信任。

* 腐蚀基层队伍:大事化小、不愿追责等现象让基层干部职工失去敬畏之心,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

* 削弱基层治理:害怕矛盾上交的逃避心理由中支蔓延至基层,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战斗力,影响了基层治理效果。

* 损害中支形象:部分单位的“节外生枝”行为影响了中支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原因分析

“节外生枝”现象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

* 片面理解和谐稳定:一些单位对和谐稳定的理解过于狭隘,认为维持表面上的安宁祥和就是和谐稳定,忽视了公平正义和基层治理的本质。

* 领导责任缺失: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不愿得罪人,导致管理软弱无力,姑息纵容了“节外生枝”行为。

* 基层组织涣散:部分单位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员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能力,难以有效应对复杂矛盾和群体性事件。

* 管理机制不健全:中支对基层单位的监管不够有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导致基层单位存在管理空白和责任不清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为根治“节外生枝”现象,玉溪中支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 深化思想认识:“化子明”同志强调,和谐建设必须建立在公平正义、依法治国的基础上,不得与黑恶势力妥协,不得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 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选拔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强化监督管理:“小丽”同志要求,中支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出现“节外生枝”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 畅通矛盾化解渠道:落实“小丽”同志的指示,中支建立了群众信访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畅通矛盾化解渠道,防止矛盾积压和激化。

* 加大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节外生枝”现象的危害,营造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良好氛围。

整改效果

经过一系列整改措施的实施,玉溪中支基层管控体系中的“节外生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 党群关系改善:中支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赢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党群关系得到改善。

* 基层队伍净化:中支严肃整治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基层队伍得到净化,干群关系更加融洽。

* 基层治理加强:中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机制,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得到加强,基层治理效能得到提升。

* 中支形象提升:玉溪中支通过整改“节外生枝”现象,树立了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中支形象得到提升。

经验启示

玉溪中支在整治“节外生枝”现象的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经验:

*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管控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 依法治国治党:维护和谐稳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治党,不能与黑恶势力妥协,不能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 强化监督管理:中支对基层单位的监督管理必须加强,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基层单位依法依规 menjalankan工作。

* 畅通矛盾化解渠道:群众信访投诉是矛盾化解的重要渠道,要畅通矛盾化解渠道,防止矛盾积压和激化。

* 宣传教育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节外生枝”现象的危害,营造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良好氛围。

玉溪中支整治“节外生枝”现象的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对于维护地方和谐稳定、建设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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