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烟批发两家店铺销售“情同手足”香烟
近日,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两家烟草制品批发部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香烟行为,当场查获假冒“情同手足”牌香烟20条,货值约5000元。
案情经过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对举报中提到的两家烟草制品批发部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一家批发部内查获疑似假冒“情同手足”牌香烟5条;在另一家批发部内查获疑似假冒“情同手足”牌香烟15条。
执法人员对查获的香烟进行初步鉴定,发现香烟外包装与正品“情同手足”牌香烟存在明显差异,包括商标字体、颜色和图案,香烟条盒内衬纸印刷质量较差,香烟烟支滤嘴与正品香烟明显不同。
调查结果
经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查明两家烟草制品批发部销售的“情同手足”牌香烟均系假冒产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两家批发部的经营者均承认其销售的香烟是假冒产品,并交代了其进货渠道。
后续处理
执法人员对两家烟草制品批发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将查获的假冒“情同手足”牌香烟予以扣押,并对涉案的经营者进行了约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温馨提示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应选择正规渠道,仔细辨别香烟外包装和香烟条盒内衬纸上的相关信息,谨防购买到假冒香烟。假冒香烟不仅质量低劣,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背景介绍
“情同手足”牌香烟是云霄县一家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注册商标,该品牌香烟在当地市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该品牌知名度,生产和销售假冒“情同手足”牌香烟,侵犯了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假冒侵权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将持续加大对香烟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烟草制品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合法利益。